有感于欧阳中石文化通流

发布时间:2021-10-15   来源:未知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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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日的忙忙碌碌,到了晚上才算静下来,刚看到《书法报》,赫然映入眼帘的是欧阳中石先生在题在首页上的“文化通流”四个字。让人感慨万千。
为了搞清楚其含义,我认真地查了一下,“通流”的意思:一指通行。《管子•水地》“水者,地之血气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”《淮南子•本经训》:“江淮通流,四海溟涬”《南史•夷貊传上•西南夷》:“水陆通流,百贾交会。”宋•叶适《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》:“开渠港五百余里,漕挽通流,灌注一郡。”;二谓货物流通。《荀子•王制》:“通流财物粟米,无有滞留。”,宋•苏轼《论纲梢欠折利害状》:“既免征税,而脚钱又轻,故物货通流。”;三指往来走动,交往。吴汝纶《序》“梅、曾二家宾客相通流”。
以愚人的理解,欧阳中石先生的题写“文化通流”大致意思,是让文化像水一样流动,像货物一样可以流通,像人一样可以走动。因此文化应该不分国界的,不分民族的,可以交流发扬光大的。

仔细想一想,“传统书法”我们继承了多少?“现代书法”让老百姓认可了吗?“中国书法”走向世界了吗?

常常“阳春白雪”的书法高高在上,“下里巴人”的书法只有向隅而泣。有多少书法爱好者常常“自惭形秽”,不敢“越雷池一步”,“孤芳自赏”,一个乡镇,一个县城里常常“文人荟萃”,“书家辈出”,都是因为他们没有参加过“中书协”的培训或者是没有获得两次以上“中书协”得奖,长此以往,一个文明乡里的“书法家”就这样夭折了,一个写了一辈子“好字”的老夫子就这样默默的谢世了.
讲一个令人好笑而又心酸的真实的故事吧,某县小城,来了几位“大”书法家,对于当地的书法爱好者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,谁都不愿意错过,作者也有幸参加了。上午“大师”们的讲座“高屋建瓴”,无论从理论上讲,还是从创作实践上看,都是我们心目中的“大师”,大伙洗耳恭听,顶礼膜拜。整个上午大家都徜徉在“艺术的国度”里,无比的幸福;下午开始点评各位书法爱好者的“习作”,大家争先恐后,唯恐得不到“大师”们的耳提面命,可是“大师”们都以他们的审美标准和艺术水平,把一些写了几十年的“土”书法家当面给“枪毙”或“判刑”了,只留下几个刚写几年字的年轻的作者,就算是“保住”身家性命,就差一点让大家集体“跳楼”,最后以他们的一番表演结束。我敢发誓从此有这样学习活动我再也不敢去了,因为害怕“出人命”。
回来细想,当年的王羲之写《兰亭序》是在一个“暮春之初,群贤毕至,少长咸集。此地有崇山峻岭,茂林修竹,又有清流激湍,映带左右,引以为流觞曲水,列坐其次,虽无丝竹管弦之盛,一觞一咏,亦足以畅叙幽情。是日也,天朗气清,惠风和畅。仰观宇宙之大,俯察品类之盛,所以游目骋怀,足以极视听之娱,信可乐也。”的环境里才写出一个“天下行书第一”的《兰亭序》。我想他们很少搞什么书法讲座、书法大赛、书法大展,这样他们有更多的时间,更好心情去学习和创作,能创作出“天下行书第一”就不足为奇了。
书法艺术不能没有批评,允许“百家争鸣”,最终到达“百花齐放”,艺术的百花园里从来都是“一花独放不是春”。对于每个学习书法的人而言,都有权利去欣赏,去学习,去评判,不是某些人的专利。
因此我们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认识书法艺术的本质和规律,客观评价一个艺术家,辩证地看待艺术作品,不能搞“个人崇拜”,每个搞书法的人都应该用“谦和”的心态去欣赏别人,“包容”别人;不应该“唯我独尊”——因为我们在艺术面前是人人平等的,艺术只有高低之分,永远没有贫贱之分。
只有这样,书法艺术才能“通流”,书法这种文化“血脉”才不会断流,才会生生不息,代代相传。书法不仅属于中国人,更是全人类的。我敢自豪地说:每个书法爱好者都是中国书法的传承人。

参考资料
书法学习
书法文化
书法欣赏
书法交流